2023年春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:全力保障人民群众春运错峰有序出行******
中新网1月4日电 据交通运输部消息,1月4日,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工作专班在交通运输部召开2023年春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,调度部署各省(区、市)春运工作准备情况,指导各地统筹做好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,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健康便捷顺畅出行,确保交通物流畅通有序。
会议强调,2023年春运是一场大考,面临客流大幅增长、重点物资运输保障任务繁重、从业人员感染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增加等多重压力,做好春运工作的复杂性、不确定性、挑战性前所未有。要充分认识2023年春运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,落实落细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各项任务安排,以最大能力、最佳状态、最优服务,确保春运期间人民群众平安健康便捷舒畅出行,确保重点物资运输畅通有序,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答卷。
会议指出,做好2023年春运工作,运输组织是核心,交通物流畅通是基础,疫情防控是关键,安全生产是底线,群众满意是根本,组织领导是保证。一要在运输组织上狠下功夫,引导公众理性错峰出行,保障自驾车有序出行,保障农村地区群众出行,做好大客流疏解处置,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错峰有序出行。二要在畅通高效上狠下功夫,全力做好邮政快递末端服务保障,全力保障医药电煤等重点物资运输稳定有序。三要在科学精准上狠下功夫,严格落实优化防控措施,切实做好从业人员防护,全力防范应对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感染。四要在防范应对上狠下功夫,强化思想准备、设施设备准备、人员准备,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处置,全力确保春运安全生产形势稳定。五要在用心服务上狠下功夫,提升旅客全流程出行体验,着力加强重点群体服务,切实保障乘客合法权益,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舒心满意。六要在凝心聚力上狠下功夫,建立完善工作机制,落实落细属地责任,加强舆论宣传引导,全力以赴加强春运工作组织领导。
工信部: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******
中新网1月17日电 工信微报微信公众号17日消息,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布《工业节能监察办法》。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。
办法所称工业节能监察,是指工业节能监察部门依法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生产、使用、服务等相关企业、机构执行节能管理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以及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查处违法用能,提出依法用能、合理用能建议的行为。
工业节能监察包括下列内容:
(一)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,用能产品、设备能源效率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;
(二)执行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、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情况;
(三)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情况;
(四)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情况;
(五)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,加强节能管理,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情况;
(六)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情况;
(七)工业节能监察意见落实情况;
(八)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工业节能监察的事项。
办法强调,工业节能监察遵循依法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效能原则。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。
办法提出,被监察单位应当配合工业节能监察,如实说明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,不得隐瞒、虚构事实,不得伪造、隐匿、销毁、篡改有关资料,不得拒绝和阻碍工业节能监察。(中新财经)